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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乌云界管理局森林防火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05 11:07: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乌云界保护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完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体系,特成立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李明亚任总指挥,钟吉明、孙玲珍、胡光辉任副总指挥,陈建鹏任政委,庄中军、文振海、何冬球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何冬球任办公室主任。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领导带班,责任到人。

(二)广泛宣传,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在乌云界保护区沙坪、茶庵铺、牯牛山、芦花等乡镇内大力开展宣传,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利用墙报、电视、标语、高音喇叭、宣传单、宣传品、宣传车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使森林防火工作达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在重大节日和戒严期,保护区巡护员对重要地段、山头进行严防死守,严禁有关人员带火种上山。

(三)完善设施,建设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通道。

乌云界保护区管理局已在保护区内建设森林防火隔离带,种植木荷22万株,加强防火通道建设,配备消防器材,提高预防火灾能力,减少森林火灾带来的损失,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

二、处理森林火灾

(一)及时报告火灾情况

乌云界保护区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乌云界指挥部有关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要告知火灾发生的乡镇有关领导及村干部,做好应急准备,及时组织出动人员进行扑救。

(二)紧急部署扑火措施

乌云界保护区防火指挥部要加强与乡镇政府的联系,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主要领导根据报警内容,分析火灾发展趋势,确定扑救战略,必要时召开相关乡镇干部紧急会议,部署紧急措施,分头分级实施。

(三)组织扑火队伍

火警、火灾发生后,当地村支两委组织干部、民兵和群众组成扑火队,列为第一梯队,准备好扑火工具,应先全力投入扑救;乡(镇)干部、乡(镇)专业义务扑救应急小分队,附近村干部、村民列为第二梯队;明火6小时火势仍未得到控制的,发动全村村民,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扑救列为第三梯队。

三、火灾事故处理

(一)火案查处

重大森林火灾组织当地派出所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火区的治安管理。一般性森林火灾,由乌云界保护区防火指挥部和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协同森林公安进行火因调查和火案的处理。

(二)善后处置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灾民进行安置与疏散。对扑救人员的个人损失、受伤人员的救治、死亡者的抚恤等,按照《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或抚恤。

(三)做好调查

乌云界保护区防火指挥部和乡林业站对火灾的林木损失进行调查,写出损失情况,如过火面积、损失幼林数,林木蓄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并对火烧迹地制定更新造林计划、迅速恢复植被。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073666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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