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省林业局来桃源县调研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工作,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县林业局人教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行政执法监察大队、林政资源和改革发展股等林业系统相关单位参与座谈,围绕如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森林法》9章84条凝聚智慧和力量,推进桃源依法兴林治林发展。
该县林业局负责人汇报说,桃源是全省重点林区县,2019年末,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47%,活立木蓄积量1504.1万立方米。今年以来,桃源县林业局按照《湖南省林业系统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森林法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制定培训实施方案。4月底前,制定《新修订<森林法>培训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邀请专家专题讲座、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新《森林法》考试等方式,确保全县林业系统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干部职工正确理解修订内容,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和立法背景,真正做到学懂弄通悟透,切实提升该县依法治林水平;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要求,结合“3.12”植树节、“爱鸟周”“5.12”防灾减灾日、“五月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县各乡镇(街道)人群集中场所利用宣传展牌、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同时,为新《森林法》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向全县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宣传新《森林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新修订的《森林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桃源县将做好三个“进一步”,为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特别是新《森林法》的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企业主、林区群众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提升全县林业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严格落实《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统称“四项制度”)规定,有力确保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保障。加大执法经费的保障,配齐、配备执法装备及车辆,适当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及法制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继续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加大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林业鉴定知识培训;开展争做执法模范、文明执法标兵等活动,在林业部门、执法人员之间形成互帮互学、争先创优的向上氛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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