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寺镇会人溪村邹明慧常年在家务农,是一位朴朴实实的农村妇女,虽不懂得大爱、大义,但是守护在生病的父母身边,二十年如一日。父亲残疾、母亲重病、弟弟是聋哑人,从洗衣做饭到耕田播种,她独自挑起了家里的大梁,无怨无悔。
20多岁时,正值青春年华的邹明慧嫁到了相距会人溪村5公里远的曾家河村,开始几年,生活十分平静,邹明慧还会带老公定期回家看望家中的父母和弟弟,一家人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是却也说上的安逸、幸福。
邹明慧出嫁没几年,她母亲病情突然加重,一家人突然失去了主心骨,此时的邹明慧正和丈夫带着年幼的孩子在深圳打工。当邹明慧得知此事时,便要辞掉工作回家,然而当时她所在的工厂正值生产旺季,厂里领导不同意她的辞职,并以扣工资相威胁,但是邹明慧毅然决然的辞掉了工作,连夜坐车赶回家中,到家后又片刻没有停留,陪同母亲住院,照顾父亲、弟弟起居,一个月之后母亲的病情有了好转,她便将母亲接回家中疗养,但是她的母亲也从此卧床不起,丧失了劳动能力,从此邹明慧成为了这个家庭的支柱。
平时,邹明慧把农闲之外的时间,全部用在了照顾家人的饮食起居上面。每天清晨6点就得起床准备饭菜,上午得给母亲擦拭身体和打理家畜,中午要准备全家人饭菜和母亲的营养餐,下午得去打理稻田和洗全家人的衣服,一天忙活下来经常已经是晚上七八点。为了不让母亲一个姿势难受,在白天干活的时候每隔15分钟还要给母亲翻身、起身,晚上每隔1小时还要起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
邹明慧不仅在家中尽孝尽善,对于邻里她也十分热心,经常帮助邻里之间调解矛盾。因为在村民心中,都把她当做孝子的榜样,所以大家也乐于听她的劝解。曾经就有一位同村的老大爷找到邹明慧,称他的儿子不对他进行赡养的义务,想让邹明慧去开导开导他的儿子,每月给自己点生活费,以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邹明慧听后,立刻前往该大爷的儿子家了解情况,当大爷的儿子知道她的来意后,随即态度强硬的表明拒绝赡养,更是把邹明慧直接请出了家门,但是邹明慧没有放弃,倔强的性格使她养成了越是困难越是要迎头而上的品性。在之后的一个月内,邹明慧只要是一做完家中的事情,便来到该户,从拒绝让邹明慧进门到渐渐接纳,从支语不言到与她推心置腹,邹明慧一共去了21次。终于,大爷的儿子接纳了自己的父亲,同意每月支付300元的赡养费,大爷也原谅了自己的儿子。看着父子两和好如初,邹明慧笑的比谁都幸福。
对于自己的孩子,邹明慧说:“这么多年来,我对于孩子亏欠很多,大部分时间都是由他外公外婆照顾,但是在教育方面我一直对他很严格,我不要求他将来有多大的成就,但是做人为孝、为义、为本,我要求他牢牢记住,并要他时刻以此来约束自己。”语言很质朴,但是道理很深刻。邹明慧也在用她一生的时间去践行着自己话,为孝、为义、为本,邹明慧的赤字之心更是时代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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